
山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2-22
来源:山东省医疗保障局20200217
2月17日,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主要内容:一、全面取消新冠肺炎患者医保支付限额。二、新冠肺炎患者相关诊疗费用全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三、完善留观(隔离观察、隔离治疗)人员保障政策。四、加大医保基金对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的支持力度。
相关新闻
监督举报
亲爱的合作伙伴:
欢迎举报以下行为!
索贿、暗箱操纵招标、内定中标单位、员工或亲属参与公司业务往来牟取私利、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故意刁难供应商等行为。
举报电话:0531-83126898/55820713/83126871
举报邮箱:qljc@qilu-pharma.com
收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旅游路8888号
齐鲁制药集团审计监察部
采购平台技术专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