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卫健委下令:全国公立医院内部定价不再“自由”
发布时间:
2020-01-10
来源:安徽药政君20200105
1月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医疗机构内部价格行为管理规定》。《规定》明确,该文适用于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非公立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全文共七章二十八条,旨在强化医疗机构价格管理意识和内部价格管理部门职责,明确部门设置、人员管理、职责任务、管理机制等具体内容。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价格行为的内部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医疗机构价格管理负责部门具体组织本单位内部价格行为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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