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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李燕荣获“山东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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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李燕荣获“山东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

2008-05-16

    4月28日,山东省委、省政府在山东会堂隆重召开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对2003年以来在全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模范人物进行表彰。山东省政协主席孙淑义、山东省省委副书记刘伟、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仁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刘玉功等领导出席了大会。受表彰的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及各界职工群众代表,共1000余人参加了大会。齐鲁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燕被授予“山东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会上,刘伟首先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全省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各阶层劳动群众,向驻鲁部队、武警官兵、公安民警致以节日的祝贺,向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致以崇高的敬意。他说,近年来全省经济社会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各条战线、各行各业涌现出一大批先进模范人物,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展示了新时代劳动者的风采,为全社会树立了榜样。同时他指出,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对山东工作提出的总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新时期劳模精神,充分发挥广大职工和劳动群众的作用,为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目标,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在新起点上实现富民强省新跨越而努力奋斗。

    会议开始前,省委、省政府领导还与获奖人员在山东会堂前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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