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部委印发《关于开展促进诊所发展试点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19-05-25
来源:赛柏蓝20190514
5月13日,为解决诊所发展面临着人力资源紧张、医疗服务能力不高、行业监管存在困难等主要问题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医保局制定了《关于开展促进诊所发展试点的意见》。
根据《意见》:计划利用2年时间,在北京、沈阳、上海、南京、杭州、武汉、广州、深圳、成都、西安等10个城市开展诊所建设试点工作,根据试点经验完善诊所建设与管理政策。同时,为提高诊所医疗服务质量。鼓励将诊所纳入医联体建设,支持诊所规模化、集团化发展,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和服务模式。鼓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将符合条件的诊所纳入可以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医疗机构范围。
相关新闻
监督举报
亲爱的合作伙伴:
欢迎举报以下行为!
索贿、暗箱操纵招标、内定中标单位、员工或亲属参与公司业务往来牟取私利、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故意刁难供应商等行为。
举报电话:0531-83126898/55820713/83126871
举报邮箱:qljc@qilu-pharma.com
收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旅游路8888号
齐鲁制药集团审计监察部
采购平台技术专线